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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隐瞒疫情处罚规定 失职人员会有怎样的后果?

隐瞒疫情,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进行后果十分严重,那么湖南隐瞒疫情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呢?最近湖南发布了最新的疫情防控通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将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并且对公职人员发出“八严禁”纪律要求。

新冠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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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遵纪守法,严格疫情防控纪律,奔赴抗疫一线开展专项督查,认真承担重大政治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

疫情发生后,张家界市纪委监委立即出动专项力量,成立全市疫情防控督查督查组,包括区县督查督查组、核酸检测督查组、隔离工作督查组、流调工作督查组等6个督查组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展开检查,靠前监督压实各方防控责任。

向全市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下达“八禁”纪律要求,明确不服从组织命令,虚以应付、各行其是,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危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条例规定,凡以任何形式、借口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一律撤职调查。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围绕落实“八禁”纪律规定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他们有畅通的沟通和举报渠道,反应迅速。对与疫情有关的投诉举报立即处理,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行为,及时从严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