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夫妇去中高风险区未申报被立案 活动轨迹官方通报
此前,广州南沙区报告多例确诊新冠肺炎病毒病例,均为张某、鲁某夫妇一家6口。而根据最新警方通报,张某、鲁某夫妇去中高风险区未申报被立案,活动轨迹也被官方通报。不少人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会被判刑吗?
根据广州南沙区警方6月12日通报称,家住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小区的张某、鲁某夫妇于5月25日曾到过荔湾区中南街鹅公村(荔湾店)就餐。随后在疫情防控主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一个“五合一”样品初筛疑似阳性后,对该样品所涉人员张某等5人进行单人单管采样送检。6月5日,张某、鲁某二人被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被医院收治。在排查确诊之前,夫妇二人活动轨迹已涉及南沙区多个公共场所。
经初步调查,张某、鲁某夫妇未执行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向所在社区申报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目前,南沙警方已对其二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依法立案侦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将会被处于三年以上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