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未收到上班通知 还被“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近日,包宏芳遇到一件非常奇葩的事情,23年前中专毕业后得到分配工作的机会,但23年一直未收到上班通知,也从来没有领过工资,然而竟然被“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对此,包宏芳感到非常生气,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据悉,包宏芳已于1997年7月24日被分配到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在2000年5月17日办理了转正定级。但在过去的23年里,包宏芳未收到上班通知,包宏芳怀疑假“包宏芳”顶替了自己的工作。
“上世纪90年代,乡镇卫生院没有工资,包宏芳不愿意来上班。”在开庭期间,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庭人员反复强调。不过包宏芳对此表示质疑,“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上班的通知,也不知道在哪个乡卫生院上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都没有工资?不用吃饭不用喝水?”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想要一个结果”。最后将依据仲裁意见,依法处理包宏芳的事情。包宏芳则表示,要求乡镇卫生院补偿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