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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贸易新业态发展 国务院推出15条具体措施

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近日稳外贸稳外资方面的政策不断加码。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聚焦贸易新业态发展、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给予外贸外资企业金融支持等方面,推出了15条有力措施。

稳外贸
稳外贸

“这15条措施非常具体和‘接地气’。当前外贸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比较大,这些措施为地方帮扶企业、落实稳外贸和稳外资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符大海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为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意见》提出了5条涉及金融支持的举措。如鼓励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参与外贸领域融资风险分担;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等。

《意见》还提出,外资企业同等适用现有1.5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进出口银行5700亿元新增贷款规模可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

“这次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外贸企业的力度比较大,如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围,有利于促进小单子、多品种的中小微企业的出口。”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记者表示。

《意见》决定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全国试点总量扩大至30个左右,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培育一批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共建的加工贸易产业园区,承接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

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意见》要求,在落实减税降费、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稳岗就业、用电用水等各项普惠性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在发展贸易新业态方面,《意见》提出,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推进“线上一国一展”。

“稳外资政策中突出了高技术产业和研发中心的建设,这样能够引导外资促进本国研发创新,是一个政策亮点。”符大海说。

《意见》明确,鼓励外商来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降低适用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量要求,并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培训和宣传解读,吸引更多外资投向高新技术和民生健康领域。

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意见》提出,要开通专有通道,便利外商入市采购,优先安排在华常驻外商尽快返华入市,并分阶段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总量,适度增加与我主要投资来源地民航班次,便利外籍商务人员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