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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层保荐迎政策利好 促进券商积极投资新三板

昨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简称《指引》),明确在新三板公开发行中先行先试有关保荐+直投的制度创新,放开有关投资比例和投资时点限制,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新三板市场
新三板市场

市场人士表示,这将对促进券商投资新三板,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制衡机制作用,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指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放开保荐机构直接投资新三板精选层公司的时点限制,即可以“先保荐、后直投”。发行人拟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

二是新三板保荐不受持股7%的限制。持股7%限制是指,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而发行人拟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不适用前述规定,即不受持股7%的比例限制。

渤海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许达表示,有别于科创板“控制直投,强制跟投”的政策,精选层直投时间比较自由,预计大部分券商会在申报精选层前直投,这样直投就替代了跟投,并将直接影响发行价格。精选层券商的身份也从跟投的被动参与,变成了直投的价值引领。此次精选层直投制度改革,将为整个资本市场券商直投跟投制度改革做出有非常有意义的尝试。

投行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指引》的发布将带来三方面的利好。一是有利于促进券商积极投资新三板,增强市场买方力量。二是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的便利性。三是有利于完善证券公司新三板业务链条,提高券商在新三板进行保荐、投资等业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