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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七部门发文 推动早餐服务新模式发展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7月28日消息,为规范本市流动餐车经营行为,推动早餐服务新模式发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

流动餐车
流动餐车

办法要求,鼓励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流动餐车建设,对在早餐网点薄弱地区设置流动餐车的,给予重点支持。流动餐车的布点应当按照“方便群众,不扰民,不影响安全、交通和市容环境”的要求,主要布点在商务楼宇周边、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大型居住社区等以及早餐网点薄弱区域。如遇节庆、会展、赛事等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流动餐车临时提供餐饮服务。

鼓励流动餐车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化经营,支持具备良好的生产加工、冷链配送、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食品安全追溯能力和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拥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从事流动餐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