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正文

特大团伙性保险佣金诈骗案 上海警方火速端掉贼窝

“人伤黄牛”接连被起底,航延险骗保刚落网,“代理退保”阴霾仍未散,不法分子又开始盯上了“保险佣金”诈骗。

保险
保险

近日,上海警方一举端掉“贼窝”,破获一起特大团伙性保险佣金诈骗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1名,涉案资金超1600万元。

近段时间以来,保险公司被不法分子坑惨了。阴魂不散,诈骗横行,不仅让保险消费者深受其害,也让保险公司不堪其扰、深恶痛绝。

如何斩断保险诈骗黑手,将风险苗头扼杀在摇篮里?不仅在保险业引起广泛讨论,也引来了司法机关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

利用家族关系网自导自演

据新华社报道,7月1日,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对外披露一起特大团伙性保险佣金诈骗案。此案中,犯罪团伙通过投保高额保单、再恶意投诉进行退保退款,联合保险公司“内鬼”来诈骗高额保险佣金。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1名,涉案资金超1600万元。

此案的起因是:今年年初,浦东公安分局外高桥公安处接到某保险经纪公司报警称,2019年11月开始,该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出售的30多份保险产品接到了客户的恶意投诉,最终均进行了退保退款。

这让公司不禁起疑:这些口碑不错的保险产品,怎么会在短时间内突然接到这么多的退保投诉?联想到保险业务员的佣金返现,这家保险经纪公司觉得这一连串退保有蹊跷!于是马上报警。

接到报案后,浦东公安分局外高桥公安处成立专案组,会同浦东分局其他相关单位,对存疑保单的投保人员及对应保险业务员身份进行一一核查。

在对海量资金流水、账户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后,专案组成功刻画出一个以余某、马某等为首的职业性诈骗保险佣金犯罪团伙。

经查,该团伙自2014年以来规模不断壮大,诈骗保险佣金的手段不断变化——依靠家族式、老乡式关系网构建,以骗取保险业务佣金为目的,指使部分团伙成员担任保险公司业务代理员,安排部分团伙成员充当保险投保人并提供钱款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各类高端高额保险产品。

之后,该团伙组建投保人维权微信群,有预谋地以集体恶意投诉等方式强硬退保,获得全额保费,投保骗得的高额保险佣金则按团伙组织层次进行分成。

民警侦查发现,常人如要退保都会寻找保险业务员沟通协商,但这些虚假保单投保人直接绕过保险公司,故意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至监管部门恶意投诉,以此制造影响,逼迫保险公司退保,最终的目的就是骗取保险公司的佣金。

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最终锁定了团伙成员的行动轨迹,开始收网。5月21日晚,230名警力分赴四川、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开展排查、守候,统一部署收网,成功抓获嫌疑人71名。目前,54名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方建言如何斩断保险诈骗黑手

这段时间以来,保险行业接连遭遇保险诈骗。从职业“人伤黄牛”被大起底,到“航延险骗保骗赔”案频发,再到“代理退保”由暗转明越发猖狂,保险行业不仅损失惨重,更是深受其扰。

如何斩断保险诈骗黑手,将风险苗头扼杀在摇篮里?在这种经过周密筹划且作案人心理素质较高的情况下,仅凭保险公司一己之力显然难以认定。

对此,业内外专家多方建言:

一是继续加强保险公司之间交流沟通,继续完善保险行业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有利于实现信息充分披露、共享与交流,有效规避风险。

比如,近年来,上海发现了多起具有代表性的健康险职业欺诈案件,其中涉及医院部分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住院事实进行保险欺诈。

这些骗保案件的浮出水面,源于监管部门通过上海人身险综合信息平台,对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号码、被保险人姓名、就诊医院、就诊病情等要素进行串并排查,发现了重大疑点:医护人员以自己的名义,在多家公司投保多种住院医药费补助险和每日住院津贴险,随后通过取得虚假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医院接受治疗的事实,向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据记者了解,目前,大部分保险欺诈案件具有作案手段隐蔽、专业性强、单笔赔付额小、赔付量大、涉案人员多、受害保险公司多等特点。因此,单一保险机构利用传统核查手段,难以及时发现。而由于行业中部分数据尚未实现共享,有的投保人在一家保险公司出现欺诈行为之后,即便是被发现,也可能会换另一家保险公司继续类似行为。

不过,诸如上海保险业建立的情报交流制度和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则为反保险欺诈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不仅为成功破获案件提供了双重保障,也为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反欺诈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是加强对保险行业恶意退保的管控,从制度、政策、监管方面加以完善,对投保险投诉类型进行科学区分。

关于这一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就此提出了建议:

1、在制度层面,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专业代理投诉、代理退保并以此牟利的团体和代理人进行明确约束和规范。

2、在政策层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方调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维权途径。

3、在监管方面,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此类产业链及团伙;同时,对正常保险投诉和恶意代理投诉按照科学标准加以区分,经核查确为恶意代理投诉的,应从投诉考核指标中予以扣除,以堵住职业代理投诉牟利的政策漏洞,保护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构建保险行业反欺诈长效机制,尤其是加快推进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降低识别保险诈骗成本。

近年来,为有效遏制欺诈犯罪势头,监管部门不仅制定了《反保险欺诈指引》《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通知》《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等,还推动行业协会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

保险行业反欺诈机制建设,贵在长效,任重道远。业内人士认为,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反欺诈工作是适应当前保险业发展形势和欺诈风险变化趋势的必要手段,也有助于各保险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承保理赔数据质量,提升欺诈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因此,应尽快建立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行业联防与执法协作为助力、全面协同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联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