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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指南 推动创业板发行与承销业务顺利开展

为方便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做好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推动创业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顺利开展,7月3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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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包括发行上市前准备工作、发行指南、上市指南、申请文件、部分申请文件的参考格式、上市发行流程图等几大方面。

指南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点,启动发行前主承销商需通过保荐业务专区报备发行与承销方案。深交所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正式启动发行。

发行数量2000万股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盈利企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直接定价确定发行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