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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印发实施意见 扩大新冠核酸检测能力要求

6月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在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并从5方面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提出要求。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在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的重要性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四早”措施的首要举措,通过检测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为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

在应动态调整检测的策略和人群范围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同时,各地要加强公众监测预警,定期进行人群抽样检测,掌握当地疫情发展变化,为动态调整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在扩大检测范围的能力要求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从加强实验室建设、强化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加强人员规范培训、加快设备产能提升、确保信息安全畅通等5个方面推进加快提升检测能力,全力满足检测需求。强调各级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检测设备、试剂和耗材等研究、审批、市场转化和产能提升。

在扩大检测范围的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推进落实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的责任,特别按人群类别明确了各部门在推进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优先检测人群“愿检尽检”中的组织、引导责任。

在扩大检测范围的组织保障方面,《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大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倡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扩大检测范围的收费标准、医保政策、费用分担等相关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