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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外汇市场拟推主经纪业务 提高市场流动性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昨日发布通知称,为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满足外汇市场主体多层次交易需求,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交易中心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主经纪业务。

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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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经纪业务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及外币对市场交易。其中,人民币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暂仅适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模式的外汇风险管理。

从参与主体来看,主经纪业务包含主经纪商和主经纪客户两个主体。主经纪商应满足有效对手方数量、双边授信额度充足、交易活跃度高、风险管理制度健全等条件。

从交易品种与交易模式来看,主经纪业务主要通过人民币外汇市场和外币对市场进行交易。其中,人民币外汇市场主经纪客户可在询价交易等模式下,以交易发起方身份,开展基于银行间债券投资相关风险对冲的远期、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外币对市场主经纪客户可在撮合及询价交易等模式下,以交易报价方或交易发起方身份参与外币对即期和远期、掉期等衍生品交易。

在市场人士看来,中国外汇市场推出主经纪业务模式,解决了现有交易市场“资质受限”的核心问题,有利于丰富国内外汇市场参与者类型、提高市场流动性。

所谓主经纪业务,是指主经纪客户通过共享主经纪商的信用网络和清算服务,与市场上其他对手方达成交易的业务模式。该业务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国际外汇市场应用广泛。

一名外资银行交易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外汇市场交易客户常受信用稀缺问题掣肘,而主经纪业务模式可以成功解决这类问题。在该模式下,主经纪客户只需要与主经纪商建立单方的信用和法律关系,便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并获得更有竞争性的报价。

“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大型机构的市场中介作用,进一步提升交易的便利程度和流动性。”该交易员表示。

大华银行中国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林念表示,部分客户由于授信原因,无法在市场最优报价水平达成交易,而通过授信覆盖良好的主经纪商则可以对接更多优质报价机构。

“主经纪业务有助于丰富和多元化国内外汇市场参与者类型。”林念说,同时,主经纪业务还可以配合服务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参与中国债券和外汇市场,管理债券投资相关的外汇风险。

今年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放开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对冲渠道。根据《通知》,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行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后,可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交易。截至2020年5月29日,已有21家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境外机构还可以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