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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将加强沟通协调 优化巨灾保险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助力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

上述负责人介绍称,我国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2016年,原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民生优先原则,选择分布广泛、危害严重、关注度高的地震灾害为突破口,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成立由40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下称地震保险共同体)。2019年,银保监会组织相关部委成立地震巨灾保险立法联合调研组,赴四川、河北等地开展调研,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立法,完善制度顶层设计。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地震保险共同体累计为1079.07万户次居民,提供了4422.28亿元的地震巨灾风险保障,实现保费收入3.49亿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地震保险共同体积极应对地震灾情,地震保险的保障作用初显成效。截至一季度末,地震保险共同体累计预计总赔款金额6500万元,已支付赔款5591.12万元。其中,在2019年四川宜宾珙县、四川自贡、吉林松原、四川宜宾长宁县的4起4.7级以上地震中,地震保险共同体预计总赔款金额5500万元,已支付赔款5165万元。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相关立法工作,不断优化巨灾保险发展环境。以地震保险共同体为基础,不断扩大巨灾保险的灾因种类、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完善巨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