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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通知 推进展览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据商务部4月13日消息,为推进展会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业态模式创新,加快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发挥展览业在扩大对外开放、增加社会就业、拉动消费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展会服务模式培育展览业发展新动能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展览业复工复产工作

(一)根据中央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精准防控的同时,支持展览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当前线下展会暂不开展的情况下,积极支持企业线上办展、线上参展。各地对线上展会活动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提供服务便利。

展览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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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各地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展会活动安排。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科学制定好复工复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快推进展览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三)积极打造线上展会新平台。推进展会业态创新,积极引导、动员和扶持企业举办线上展会,充分运用5G、VR/A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提升展示、宣传、洽谈等效果。

(四)促进线上线下办展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传统展会项目数字化转型,整合现有展会资源,打造网络展会集群,鼓励政府主办的线下展会率先线上开展,支持专业展会主办机构将线下品牌展会项目开通线上展览,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

(五)培育线上展会龙头企业和品牌展会。支持开展跨城市、跨区域办展合作,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办展理念、运营规范、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龙头在线展览企业,支持打造市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线上品牌展会,有效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积极利用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六)助力企业抓订单、保客户。积极利用商务部和地方境外办展项目,在深耕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新兴市场国家开拓力度,支持企业抓订单、促出口。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依托网络平台做好展前对接、线上推介、现场直播、远程洽谈签约等,努力保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

(七)创新展会国际营销模式。整合政府、办展机构、行业组织、我驻外经商机构以及跨境电商平台等多方资源,推动展会信息互通,统筹线上线下渠道,强化展会国际营销和对外宣传推广,提升重点品牌展会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优势展会资源整合,建立合作共享展会协同发展机制,形成开拓国际市场合力。

(八)深化展会国际合作。积极开展贸易促进服务,加强与境外专业展览机构和成熟展会项目合作,优化境外办展结构,鼓励自办展会与国际展会品牌对接合作,打造区域性国际展会品牌。

四、多措并举做好政策支持和保障

(九)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落实既有政策,指导展览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地方出台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复工复产保障等各项惠企政策措施,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及时反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十)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规定支持范围内,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细化线上线下国际性展会扶持举措。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展览业专项支持政策,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和相关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展览业尽快复苏。

(十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52号),整合完善政务平台,依托商务部“展览业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优化展会在线审批和备案管理流程,全面推行在线办理,推动实现“一网通办”。统筹监管资源,夯实属地监管,做好展会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优化公共服务。各地要依托展览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督促属地展馆统筹做好展会排期、信息公布及预警疏导。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管、海关、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因疫情影响再次申请审批和备案的展会提供服务便利,做好因疫情未办展会相关善后工作。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支持行业商会、协会与展览企业联合办展,及时为企业传递信息,反映诉求,提供法律支持和咨询等服务。

(十三)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提升线上线下展会各参与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完善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处理机制,有效保护参展商等各参与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