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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回应《条例》 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绿色化

据农业农村部4月7日消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3月26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细化了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各项措施。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方案,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抗药性监测评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二是实行分类防控,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特点和危害程度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三类,明确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时,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二类、三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三是规范灾情信息发布,规定农作物病虫害灾情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发布。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专业化病虫害防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条例》设专章对其进行规范管理。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一是规定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为其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二是考虑到防治服务的专业性、技术性,《条例》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田间作业人员应当能够正确识别服务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正确掌握农药适用范围、施用方法、安全间隔期等专业知识以及田间作业安全防护知识,正确使用施药机械以及防治相关用品。三是为保障防治服务的科学、规范,《条例》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建立服务档案,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必须注重采用绿色防控技术、走绿色发展之路。为此,《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有关院校等单位和个人研究、依法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