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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印发指导意见 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据农业农村部3月27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丰产、节本增效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产业培育并重,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行,整体推进扩面与重点突破提质并举,加快在东北适宜区域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促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到2025年,东北地区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1.4亿亩,占东北适宜区域耕地总面积的70%。形成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地方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形成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装备体系,夯实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的物质技术基础。形成完善的保护性耕作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技术应用规范到位。经过持续努力,保护性耕作成为东北适宜区域主流耕作技术,实施区域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增强。

年度目标为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确定保护性耕作具体实施区域和年度实施目标。实施面积计划要与农户的认知接受程度和关键机具保障服务能力相适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2020年在东北四省(区)实施保护性耕作4000万亩(其中内蒙古自治区700万亩、辽宁省800万亩、吉林省1300万亩、黑龙江省1200万亩),每个省(区)建设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不少于8个、县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不少于30个。2021—2025年各省(区)年度任务,根据前一年度实施情况具体确定。

在技术方面,将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耕和秸秆覆盖还田少耕两种保护性耕作技术类型,各地要结合土壤、水分、积温、作物行距、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创新优化和推广具体的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技术模式,配套完善病虫草害防治、水肥运用和深松等田间管理技术。要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提高秸秆地表覆盖比例,尽量降低耕作次数和强度,减少土壤扰动,提升保护性耕作质量。

在政策方面,中央财政从现有渠道安排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以“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下达地方实施;东北四省(区)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完善保护性耕作发展政策体系,统筹其他相关政策共同推进《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切实发挥政策集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