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所调降债券登记费率 发行超5千亿元全额减免
1月22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清算所)发布通知称,决定调降债券业务收费标准。通知显示,降低所有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其中,发行面额30亿元以下部分的费率降低30%,30亿元以上部分的费率降低50%。
金融债券的发行登记费实行分档计费优惠。发行人在上海清算所年度发行规模累计超过5000亿元的部分,发行登记费100%全额减免。
此外,所有债券付息兑付服务的费率降低30%。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优票据的发行登记费、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
另外,落实国家有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部署,支持发行人以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化解风险、置换已违约或存在偿付风险的债券,对置换债券的发行登记费、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
支持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对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降低50%。
根据通知,以上降费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债券发行人(创设人)已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上海清算所将退还适用上述规定的减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