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ST创兴收行政监管警示函
ST创兴公告称,1月7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指出,经查,ST创兴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通过劳务采购款的名义向供应商转账,再由供应商转账至ST创兴相关员工的个人账户,最终转账至公司部分员工及关联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薪酬、划转资金和报销费用。
决定显示,这导致ST创兴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多计收入739.75万元,占2018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修订前)的3.23%,多计净利润232.41万元,占2018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修订前)的7.49%。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ST创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创兴表示,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传达。公司已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就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回查公告,2019年12月中旬,ST创兴披露会计差错公告称,根据上海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的要求,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与整改,发现公司会计处理出现差错。
具体来看,ST创兴全资子公司上海筑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零星费用、与公司职工及关联方的往来款共计521.19万元计入工程项目施工成本,造成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存货、往来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等多个项目列报错误。
正是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对ST创兴2018年度期末总资产影响金额为-628.57万元,对公司2018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影响金额为-232.41万元,对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32.41万元。
ST创兴表示,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认真分析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司今后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业务规则的学习,以提高其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修订后的2018年年报显示,ST创兴2018年营业收入约为2.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约为181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