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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与华夏设立新公司 提升影视市场竞争优势

12月16日晚间,中国电影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影视设备推广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拟与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夏电影”)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设公司暂定名为中影华夏影视设备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公司”)。

电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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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作内容,厦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中国电影拟出资1.02亿元,持股比例51%,双方出资完成后,厦门公司将纳入中国电影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设立的厦门公司将致力于面向国内电影市场,提供高品质、多品类的影视设备和解决方案,通过模式创新推动优质影视设备的普及应用,提升影院的观影体验。

公告显示,上述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华夏电影的第一大股东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持有20%股份。中国电影合并范围内共计持有华夏电影16%股份,中国电影副董事长、总经理傅若清担任华夏电影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