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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亚华:驾驶员从事顺风车业务不可以盈利为目的

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顺风车业务安全问题进行回应时表示,交通部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发展相关业务,同时必须严守安全底线,对上线车辆、驾驶员背景做好动态监控,从源头保障安全。

滴滴顺风车
滴滴顺风车

徐亚华在发布会上明确了交通部对于顺风车安全的四项部署。其一是要求各平台公司严守安全底线,对上线车辆、驾驶员背景做好动态监控,从源头保障安全;其二是顺风车业务要符合顺风车本质要求,驾驶员从事顺风车业务不可盈利为目的,但可以与搭乘人员分摊费用或免费互助。必须以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拟合乘人员选择合乘车辆;其三是严禁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平台公司应对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要有一定限制;其四是平台公司应快速处理乘客的投诉,以保障驾驶员和搭乘人员的安全。徐亚华明确,下一步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强检查、非法查处力度,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据悉,11月20日,滴滴顺风车在下线四百多天后上线试运营,将陆续在哈尔滨、太原、石家庄、常州、沈阳、北京、南通7个城市上线试运营。此前,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还联合约谈滴滴出行、首汽约车、神州优车、曹操出行、美团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啰出行等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约谈明确,要进一步加快网约车合规化步伐,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留足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