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合资设立加氢站 注册资本1亿元
诚志股份11月15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今日与美国AirProductsandChemicals,Inc.(空气产品公司,以下简称“AP公司”)全资子公司空气产品签署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诚志空气产品(南京)氢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据公告,双方将合资设立诚志空气产品(南京)氢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空气产品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双方将在在诚志股份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方水路118号的煤气化供应设施所在地半径300公里以内(但上海市地域范围除外)设立加氢站。
同时,当合资公司所设立的加氢站日加氢总量达到15吨时,合资公司可以选择自建氢气纯化装置以开展氢气提纯业务,并由空气产品提供或促使其关联公司提供氢气提纯、储存和充装方面的技术支持。
另据公告,合资公司所需的加氢设备、提纯设备、压缩设备和液化设备将由空气产品(或其关联公司)以有竞争力的价格排他性地向合资公司供应,双方将促使合资公司和空气产品(或其关联公司)另行协商达成一份设备销售协议。
诚志股份表示,公司与AP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空气产品本次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助于交易双方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扩大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但由于合资公司的设立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无法预测设立合资公司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