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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据发展改革委网站11月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医疗建设
医疗建设

《方案》称,通过3-5年努力,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方案》提到,给予区域医疗中心在价格、用药、人才等方面更为灵活的政策,为建立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路子、摸经验。

《方案》表示,给予区域医疗中心必要的新技术应用政策,鼓励开展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逐步在区域医疗中心开展拓展性使用。鼓励区域医疗中心发挥重点科室优势,对区域内确需使用的、国内尚未注册的少量临床急需药品,依法提出临时进口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快审批。输出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开展或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降低虚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