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指标将取消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新办法发布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蔡建春10月1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式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于10月18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简化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累计首次原则缩短至36个月;创业板重组上市的资产限于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产业不得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恢复重组上市可配套融资。
蔡建春还表示,重组办法修改后,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持续从严监管并购重组的“三高”问题,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重组办法实施后,尚未取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决定的公司适用重组新规,或公司修订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需按规定进行披露和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