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放松银行业监管 低风险类别要求将有所降低
美东时间10月10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进行投票,对金融危机后所制定的关键银行法规进行调整,推出了一系列银行监管放松措施(下称“规定”)。根据规定,风险较小的银行所面临的合规性要求有所降低,同时大型银行则面临最严格的监管要求。
本次美联储推出的规定来源于美国国会两党在2018年5月通过的提案,该提案改写了2010年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的部分内容。
根据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其他风险因素,规定将美国大型银行分为四类。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说:“规定对最大和最复杂的银行都保留了最苛刻的要求。”鲍威尔称,该规定将维持此前美国金融系统所建立的基本实力和弹性。
本次规定与2018年提案内容基本相同,但仍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监管将基于外资银行的美国中间控股公司(IHC)的风险状况来实施流动性要求,而非基于外资银行在美国的合并运营情况。
美联储副主席夸尔斯(RandalQuarles)表示,规定旨在建立一个框架,将监管要求与潜在风险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又不损害自金融危机以来取得的强大韧性。
对于处于最低风险类别的银行,监管要求将有所降低,而随着风险水平的提升,银行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联邦储备委员会估计,对于资产在1000亿美元及以上的银行,规定将适度降低资本要求,降低资本要求约0.6%,流动性要求降低约2%。
美联储表示,规定并未降低高风险类别公司(包括美国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要求和流动性要求。
美联储理事布雷纳德投票反对美联储放松对银行业的监管。她表示这将“削弱对系统核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