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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战攻下*ST康达 京基集团紧追不舍阳光股份

6年长跑之后,京基集团入主*ST康达的“耐力赛”日前见到终点。巧合的是,京基集团竞逐的另一标的阳光股份10月9日披露最新进展,第一大股东EPDP公司与京基集团的股权转让交易仍在洽商中,存在不确定性。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

市场的疑问则是,在*ST康达身上耗费了30多亿元的京基集团,是否还有获取另一上市公司平台的必要性?若再揽下阳光股份,几个平台之间房地产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又如何解决?

持久战攻下*ST康达

这是一次程序性的要约收购。今年8月,京基集团拟受让另一股东华超投资所持上市公司29.85%股份,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将升至71.5%,因而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收购价格为18.97元/股。

不过,在发出要约报告书之后,*ST康达的股价一直保持在20元以上。显然,投资者所持股份若以上述要约价格被收购,并不划算。

深交所最新披露数据显示,截至10月8日收购终止日,仅有1户股东共600股预受要约。这也意味着,*ST康达实控人京基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履行完毕,此番股权收购顺利收官。

回溯京基集团的入主之路,布满险阻。早在2013年,自然人林志等人通过关联账户,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ST康达,此后林志等人将所持19.8%股份协议转让给京基集团。在这场拉锯战中,京基集团被华超投资掌舵下的*ST康达视为“野蛮人”及“违规增持者”,股东地位一直难获承认。

转折点发生在2018年。当年8月,*ST康达时任董事长、原实控人罗爱华等核心管理层因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刑事拘留,京基集团趁势入驻上市公司管理层,同时抛出部分要约收购计划。2018年11月,京基集团通过要约收购增持了10%的股份,持股比例提至41.6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京基集团董事长陈华。

紧追不舍阳光股份

市场人士认为,京基集团对*ST康达紧追不舍的动因,是看中后者的土地储备。京基集团拥有较大体量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双方存在一定的业务协同性。

有意思的是,京基集团向*ST康达发动攻势之后,又相中了另一家上市房企阳光股份。2017年10月,阳光股份披露,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京基集团购买京基百纳100%股权。彼时资料披露,京基百纳运营管理的项目总面积达60多万平方米,其中包括京基100城市综合体等重点项目。不过,这一“蛇吞象”的交易在当年底宣告终止。

彼时的阳光股份,正遭遇野蛮人“敲门”。2018年1月,旭辉集团旗下子公司永磐实业对阳光股份二度举牌,持股比例逾10%,进而谋求进驻董事会未果。

事实上,更早之前,京基集团已向阳光股份“暗送秋波”。

证监会2018年底发布的一份内幕交易处罚书提到,2014年以来,阳光股份负债率高,开始谋求转型,以实现战略轻资产化、公司盈利和解决到期债务。京基集团则希望有机会能够使集团某个板块上市,京基集团董事长陈华考虑过集团旗下京基百纳和京基物业等板块登陆资本市场。2016年7月至9月间,陈华与阳光股份董事长商谈未来项目合作,并开展了尽调工作。

相关证据显示,京基集团在对阳光股份尽职调查前后,有意向收购某境外公司,该公司持有阳光股份29.12%的股份。一旦收购完成,京基集团即将成为阳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对照可见,该境外公司正是阳光股份第一大股东EPDP。

但至2016年12月,京基集团与阳光股份的合作思路有所变化,京基集团改变了先前通过购买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的做法,着手对子公司京基百纳和京基物业进行规范梳理,准备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调,为并购重组实现上市做准备。在此背景下,才有了2017年10月的上述交易框架。

虽然交易终止,但生意还在谈。2019年3月底,阳光股份披露,第一大股东EPDP与京基集团筹划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事项,但半年过去了未见下文。据阳光股份10月9日公告,买卖双方仍在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谈判,今年4月1日后,双方曾多次会面及进行电话会议讨论有关交易架构及商业条款,但目前未达成共识,存在不确定性。

“京基集团、*ST康达、阳光股份都涉及房地产业务,同业竞争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另外,京基集团在*ST康达身上投入了太多成本,目前房企融资通道受限,京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及必要性去收购两家上市房企,值得考量。”有市场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