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首笔价差互换业务落地 更好服务实体企业
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取得重要突破。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9月25日与兴业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商所综合服务平台,达成了首笔以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这是大商所上月推出价差互换业务以来达成的首笔交易。
据了解,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于2018年12月19日上线以来,市场参与积极性逐步提升,累计名义本金额已突破5亿元。2019年8月26日,大商所推出了以跨期价差和跨品种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新模式,进一步探索服务实体企业、实体经济的新方法。
厦门象屿相关负责人表示,价差互换业务为厦门象屿的现货贸易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满足了企业在近远月现货贸易上的风险管理需求。据介绍,本次价差互换交易是以玉米2001期货合约与玉米2005期货合约的价差为标的,风险对冲后的实际风险敞口较小,价差组合的整体波动率较低,选用组合保证金模式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资金占用。
“相较于以前通过分别建立两个相反的头寸来锁定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利用价差互换业务,企业可以一次性建立价差组合头寸进行风险管理,操作非常便捷。灵活配置的保证金模型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套保成本。”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有期货操作经验的企业来讲,商品互换业务将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对于没有期货参与条件的企业来说,商品互换业务将提供更便捷的套保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与交易商合作,制定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互换合约,达到锁定采销成本及生产利润的目的。”
兴业银信业务负责人表示,大商所推出的以跨期价差和跨品种价差为标的的商品互换业务新模式迎合了市场参与主体对于价差风险的管理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细的价差风险管理工具。随着企业对于商品互换应用的不断熟悉,未来商品互换业务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