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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可以累计吗 失业金领取标准怎么算?

作为社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能在劳动者失业的状况下,让生活方面有一定的保障。对于失业金的相关规定,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的,那么,失业金可以累计吗?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又是怎么计算的?

失业金可以累计吗?

可以累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可以累计
失业金可以累计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以上这些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失业金的相关规定,以及失业金领取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目前来说,全国各地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关于失业金的领取金额会有所不同,大家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