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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落实租售同权 无房外地人福利待遇可向本地人看齐

今年,长春成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在此背景下,长春印发适合自身情况的实施文件。在该文件中,长春提出落实租售同权。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长春市政府发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工作目标:

2019—2021年,计划新增租赁住房315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新增租赁住房127万平方米。其中,盘活存量住宅50万平方米、改建19万平方米、新建58万平方米。2020年和2021年,计划年度新增租赁住房100万平方米。在中央财政奖补试点期内,市财政累计安排12亿元的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建设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租赁住房小区人居环境。

长春落实租售同权
租房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一条政策措施,并明确了相应责任部门。其中有一条政策就是关于落实租售同权:本市户籍承租人在本市内无产权住房的,凭无房证明和租赁备案合同可享受区域内公共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待遇。本市非户籍的承租人可凭借租赁备案合同办理居住证,在租住一定期限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通常来说,老百姓买房除了满足对家的需求,更多的是为了解决子女上学等问题。如果租售同权,相信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背负一笔债去买房,这将能大大推动长春的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