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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9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日前,银保监会召开了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2019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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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9年二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较上季度上升1.7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8%,较上季度上升1.4个百分点;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8.8%、240.1%和309.9%。经审议,105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认为,二季度保险业总体运行平稳,业务稳中有进,杠杆率稳中有降,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综合评级结果稳定,风险总体可控。同时,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保险业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会议强调,银保监会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忧患意识,把握长期大势,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