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分析 正文

三部门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记者昨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知》指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强调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明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要求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明确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在知识产权打包融资以及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探索;规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等。

着力解决评估难、处置难问题

“对创新型(科技型)企业而言,研发投入所产出技术成果的权利载体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公司未来的市场收益至关重要。此外,知识产权自身的资产价值也应发挥为企业经营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和资源帮助的作用。”紫藤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文明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持续增长,产品不断创新,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制约着业务的发展。其中,价值评估难、处置变现不易是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增长的主要难点问题。

《通知》提出,希望商业银行能够培育起自身的价值评估能力。比如,鼓励商业银行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评估体系;探索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也要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和知识产权融资项目数据库,推进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标准化。

针对处置变现不易的问题,《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从源头上把好风险,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应对出质人及质物进行调查,办理质权登记,加强对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押品动态管理的专项服务,联合商业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交易平台作用,做好质物处置工作。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实现有序增长。截至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户数6448户,比2018年初增加1200余户;融资余额985亿元,比2018年初增长98%。

有利于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

“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不仅应在法律权利行使中体现,它还应与产业创新发展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产业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文明表示,知识产权运营,从广义上应该是包括创造、运用、保护和交易等环节的整体过程。在前端创造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已经推出加快知识产权审查、优化知识产权申请质量等政策部署。

在他看来,《通知》的发布有利于打通创新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收益的闭环,使得企业的知识产权除了产业化实施、获得竞争优势等运营方式之外,还能进一步增强帮助企业融资造血的功效,使得创新型(科技型)企业能够获得更好的研发和经营工作开展的条件,也能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通知》强调,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明确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指导和监管,推动《通知》有关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开展经验交流和案例培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