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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引入“侧袋机制” 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8月16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借鉴境外市场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成熟经验,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简称《指引》),并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公募基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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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债券市场陆续出现信用风险事件,个别开放式基金因持有的某个债券发行主体发生负面事件,叠加该债券流动性缺失,将导致基金管理人难以根据公开信息合理确定债券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存在不确定性,如继续办理申购赎回,可能因净值高估或低估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

而侧袋机制,是指将难以合理估值的资产从基金组合资产账户中独立出来,形成侧袋账户进行独立管理,其他基金组合资产仍存放在主袋账户的机制。

高莉表示,公募基金引入侧袋机制,一是对《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丰富基金管理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防范先赎占优等行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利;三是为公募基金探索产品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更好满足公众投资需求提供制度保障。

《指引》共十七条,对侧袋机制的启用条件、申赎和投资安排、持有人大会表决权、费用支出、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强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各类参与主体的相关责任。

根据起草说明,在启用条件上,侧袋机制定位为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用于处置无法通过调整估值解决的风险,区别于日常风控措施。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启用侧袋机制。

上述“特定资产”包括: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指引》强调,特定资产持有占比超50%时,应当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

在申赎安排方面,侧袋账户采用完全封闭运作模式,不允许申购赎回;待侧袋资产流动性恢复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清算结果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款项。

高莉还表示,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后尽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