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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再次出手稳房租 发布规范住房租赁价格意见

深圳拟再次出手稳房租,记者4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获悉,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今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措施。

住房租赁市场
住房租赁市场

去年8月份以来,深圳持续推出稳租金组合拳,包括推出稳租金商品房,严格控制项目起始租金和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等;并提出编制全市统一合理的租金指导价格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而此次《意见》发布的背景则是,深圳住房租赁市场蓬勃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租金上涨较快、租赁市场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认为,有必要通过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加强租赁市场行为监管和秩序整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充分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深圳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意见》提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的目标: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还提出了加大新增建设筹集、盘活存量租赁住房两方面的具体政策方向,并明确租赁住房出租要求。

《意见》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住房、配套宿舍筹集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和改造提供租赁住房;探索盘活各类空置住房用于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措施。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随意涨租、行业无序竞争等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等政策设计。同时,为切实发挥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租金价格指导力度,提出在政府租赁平台上签约且租金不高于指导价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对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并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对个人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

而从2019年9月30日起,个人和企业不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按现行规定收税,并依法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指出,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7月14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反馈。相关主管部门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争取尽快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