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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发布期货适当性新规 进一步提高开户效率

郑州商品交易所5月31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新版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配套的操作指引,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据介绍,此次适当性制度修订是在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合并了期权和特定品种适当性制度,实现了境内交易所的适当性评估互认,增加了对有经验客户的豁免条款,简化了适当性业务流程,将进一步提高开户效率。

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

据介绍,郑商所此次对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合并了期权和特定品种的适当性制度。此次修订统一了期权和特定品种的适当性评估标准,客户只需通过一次适当性评估即可同时开通期权和特定品种的交易权限。比如适当性测试只需通过期货与期权基础知识的合并测试,不再需要单独测试。

二是实现跨所互认,避免重复评估。修订后,凡是已具有境内实施适当性制度的任一期货、期权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在开通郑商所期权或者特定品种交易权限时,可以豁免适当性评估的“三有”(有资金、有知识、有交易经历)要求。此类客户开通交易权限需向期货公司申请,具体申请形式由期货公司自行规定。

三是在豁免条款中新增具有长期交易经验的客户类别。今后,对在最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外交易成交记录的客户,可豁免适当性评估的“三有”要求。

四是优化开户流程。开户流程方面,不再要求客户“临柜考试”、“临柜开户”,为广大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产业客户提供便利。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将更好地发挥适当性制度的作用,有利于郑州期货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有利于期权和特定品种的培育,有利于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发挥。郑商所将根据市场发展,虚心听取市场意见,持续完善相关规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