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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客绕标交易亏了钱 强制平仓还欠券商6百多万元

一般投资者都知道,不能使用融资资金买入非融资标的。但是,有的融资客非要“绕标”——他们在一轮融资标的买卖后,将“融资资金”变为“自有资金”买入非融资标的股票。

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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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了自然皆大欢喜,而一旦亏损,麻烦事就来了。

这不,就有这么一位融资客,“绕标”后不仅股票亏了,还造成穿仓,被强制平仓后,还欠了券商600多万元。

为追偿债务,券商将融资客告上法庭。不过,这位融资客不仅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还变身原告,反诉券商没有履行好把关职责、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并把自己的账户实际出借给别人。

那么,“绕标”和出借账户的锅,该不该券商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