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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操纵民事案再次延期开庭 蝶彩资产追加为共同被告

近日,全国首单市场操纵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案再次延期开庭,成都中院同意被告人阙某(恒康医疗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将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蝶彩资产”)及其原实际控制人谢某追加为共同被告。

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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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日,投服中心支持原告杨某向成都中院提起恒康医疗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某市场操纵民事侵权赔偿申请,委派公益律师程晓鸣、律师周文平为原告代理人。考虑该案是全国首例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综合案件重大性、典型性及示范性等多重因素,参照最高法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投服中心以被告人阙某住所地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中院为管辖法院。

案件受理后,被告拖延诉讼周期,两次程序性诉讼请求都“精准”落在拟定开庭审理的前一日。成都中院通知第一次开庭时间为11月1日,当原告代理律师及中心工作人员于计划开庭前前一日抵达成都后,获知被告代理律师于同日向合议庭发出管辖异议申请。异议申请被成都中院驳回后被告方继续向四川高院上诉;2019年3月底被四川高院裁定驳回。2018年3月25日,成都中院再次通知4月25日开庭,被告代理人又于开庭前一日向法院提出追加被告请求,庭审再次被延期,5月14日法院向追加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

坚持公益初心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本案从立案至今近9个月,历尽波折,尚未进入正式审理,因被告的诉权因素,仍处在送达诉状阶段,证券支持诉讼的困难可见一斑。但投服中心始终坚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会同公益律师一道在案件中砥砺前行。

从证券投资者司法保护的大环境看,目前没有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也很少司法判例。投服中心此次以恒康医疗支持诉讼作为“破题”,旨在进一步丰富司法实践,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为中小投资者作出示范引领;也借本次审判实践,开发证券市场操纵损失计算逻辑和认定方法,以帮助解决受损投资者寻求赔偿专业能力不足的难题,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救济需求。

争取社会共识证券公益事业任重道远

自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经过10多年发展,全国各地法院积累了丰富的证券纠纷审判经验。投服中心自2016年开启证券支持诉讼以来,不断探索完善投资者服务措施,积极帮助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

截至目前,累计提起证券支持诉讼17起,接受投资者申请1045人,诉求金额9905万元,获赔总人数为242人,获赔总金额为1016万。投服中心开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损失计算软件自今年2月启用以来,在司法审判领域得到有效应用,投服中心以第三方损失核定机构参与的全国首例示范案件于今年5月5日已由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宣判,并陆续接受上海、广州、郑州等地法院委托参与投资者损失核定案件8起,涉及案号500余个。

投服中心表示,下一步,投服中心将加强公益诉讼研究,努力在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方面尽早突破,更大范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