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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债券发行超2800亿元 位居世界前列

18日,2019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论坛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书面致辞中表示,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已经居于国际第一方阵,在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债券发行
债券发行

一是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产品日益丰富。2018年我国共发行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超过2800亿元,存量接近6000亿元,位居世界前列。

二是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积极探索货币、财政、产业、环境、监管等政策组合拳,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资源倾斜力度,形成对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有效激励。此外,还组建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率先启动多个急用先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三是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断积累有益经验。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推进各项试点工作,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初见成效。

四是积极参与全球绿色金融治理,国际合作成果丰硕。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以绿色金融为核心的可持续金融成功纳入G20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重要议题。我国联合8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成立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已扩展至37个成员机构。

陈雨露在书面致辞中指出,发展绿色金融的根本目的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有针对性地解决绿色投融资中存在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和产品工具不足等问题。同时,要有效防范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前瞻性地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绿色金融政策制定和监管能力,引导市场机构切实提升绿色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已步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面向未来,围绕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陈雨露认为应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绿色金融理论研究,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着力构建标准体系,保障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发展;三是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四是强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引领作用。

在该致辞中,他还表示,未来应通过积极探索发行绿色市政债券、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交易、完善绿色债券监管政策工具箱、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压力测试等手段,提供更加友好、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动员各类资本尤其是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提升经济主体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