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热点 正文

政府性融资担保迎来新绩效评价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5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下称《指引》)的通知。据了解,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但仍然存在放大倍数不高,聚焦支小支农不够等问题,政策功能作用仍未充分发挥。其中,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正向激励不足、过度强调盈利性考核,是重要掣肘因素之一。

融资
融资

《指引》旨在推动各地建立正向激励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小支农担保供给、更好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指引》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四个维度构建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重点考核新增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新增10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规模及占比、担保费率等指标,引导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

二是鼓励业务拓展。在经营能力方面重点考核新增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等指标,鼓励担保机构主动作为、扩大业务规模。

三是弱化盈利考核。明确经济下行期内可暂不考核降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逆周期调节作用。

四是强化正向激励。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担保机构获得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财政支持以及确定负责人薪酬、工资总额的重要依据,增强机构内生动力。

五是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既提供绩效评价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供各地参考,又允许各地结合本地及机构实际对指标及分值进行调整。

兴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王涵表示,如果承担较多就业责任的小企业和涉农企业在疫情冲击过程倒下的话,会产生较多后续影响。一方面,目前的政策导向是就业相关。另一方面,发挥风险共担的机制,让上述主体熬过当前困难。

王涵表示,《指引》体现了一种共克时艰的思想。现在让金融机构帮助这些小企业和涉农企业渡过难关,后期当这些企业熬过去之后,其违约率和破产倒闭的概率也会变低,这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也是有所裨益的。

5月27日,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提及,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