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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版权敲诈 一张图视觉中国官司能打到最高法院

最近,视觉中国引起极大的关注,这件事情最主要的是因为一张“黑洞”照片,称“黑洞”照片是属于视觉中国公司的,想要拿“黑洞”照片作为商用的话必须要缴纳版权费,否则被起诉。许多人在认为视觉中国公司在敲诈,视觉中国版权敲诈事件引爆网络。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视觉中国版权敲诈事件持续发酵,网民和新闻媒体都在讨论这件事情,纷纷认为视觉中国公司是敲诈的行为,大家觉得呢?调查发现,过去视觉中国为图片版权问题打过上万其官司,为了一张图片几千元的官司能打到最高法院,真是厉害了。

视觉中国黑洞事件
视觉中国黑洞事件

“黑洞”照片刷屏全世界,国内知名图片版权库视觉中国因声明拥有“黑洞”照片的在华版权,由此打开了中国存在的图片版权黑洞乱象,引发全民讨论,包括共青团中央、海尔、360、新浪在内的多个机构和企业,对视觉中国主张的相关图片版权表达了不满。

视觉中国版权引爆网络

对此,视觉中国发布《声明》、《致歉声明》回应,并未打消舆论质疑。4月11日晚,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目前,视觉中国网站已无法打开。

图片版权归属问题,激起全民热议。如何合理地保护图片版权?对此,搜狐智库连线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律师张新年。

视觉中国是否可以主张“黑洞”照片在华版权,张新年表示,由于“黑洞”照片是通过EHT(事件视界望远镜)进行拍摄后得到的,因此该照片应归属于EHT。同时由于中国与EHT、欧洲南方天文台的组成国家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因此该EHT对于黑洞照片的著作权当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简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但是,根据EHT官网及ESO(欧洲南方天文台)对该黑洞照片的授权协议(CC4.0)可以看出,在该协议中,EHT已经对其拥有的黑洞照片著作权进行了部分放弃。因此全世界的公众甚至是媒体、公司等都可以免费对其进行使用甚至是演绎或商业用途,只需注明其来源,以及说明是否作出了修改。”张新年称。

针对视觉中国声称拥有黑洞照片版权问题,在黑洞图片的著作权人已经明确放弃相应权利的情况下,却又再授权视觉中国使用时限制了相关权利的做法是存在争议的。张新年表示,对这一点,相关法律、法规尚未作出规制,建议公众仍要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从视觉中国网站上下载图片时,按照相关的版权声明进行处理。若如需将黑洞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则可以考虑于EHT或ESO官网上进行下载。

针对公众对视觉中国平台上其它图片版权的质疑,张新年表示,若视觉中国通过图片搜索技术将网上的图片盗用至其网站上,再声称具有相应版权予以售卖或“维权”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则依据《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视觉中国已经构成对相关图片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且涉嫌不当得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视觉中国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权的图片作为事实基础进行所谓“维权”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但具体是否涉嫌犯罪还应经由相关侦查机关进行调查后方可知晓”,张新年表示。

进一步,张新年补充道:虽然视觉中国平台可能存在侵权行为,但如果视觉中国将其自行拍摄、制作或可以确定版权归属的图片放于平台,则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仍是可以对其主张权利的。

视觉中国声称自己为正版图片下载平台,张新年表示,那么在审核用户的上传图片时则应尽到更多的实质审查义务,若未对相关人员上传的图片进行实质的权利审核即上架相应图片,则依据《侵权责任法》及《著作权法》的规定,应与相关不法人员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版权乱象,并非孤例,如何监管此种版权乱象问题,张新年表示,由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大多数公众的维权意识较弱,在网上发布图片时多未考虑到版权问题,即便被侵权也未能有效地积极维权,这也是造成不法分子无所顾忌盗图贩卖的原因之一。

若要有效规制此种版权乱象,张新年建议,一是需要网络监管部门更加有效地即时监控并关停相关盗图系统或网站;二则是需要司法部门进一步通过公众号、媒体或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建立起公众的版权保护思维,才能从根本上制止此类盗图乱象的发生。

对于国旗、国徽图片的使用问题,张新年表示,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相应的摄影作品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其中也包括对于国旗、国徽的拍摄。若视觉中国网站上的国旗、国徽图片是通过摄影器材拍摄形成的,则对其进行版权保护也是合情合理。但是《国旗法》、《国徽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徽、国旗及其图案进行广告用途的使用。因此视觉中国将国旗、国徽图案放于网站上公开宣称版权的行为是否应定位于广告用途仍需仔细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