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崛起 “一支柱独大”结构将变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将从“以基本保险为主”向“多支付并重和综合发展”转变,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推进启动城乡居民养老金委托投资。同时,随着第三支柱试点的即将扩容,养老保险基金的增量规模同样可期。
随着第三支柱的崛起和第一、第二支柱委外投资的进一步推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步伐正在加快。这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再添长期资金“活水”。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发布式暨养老保险降费形势研讨会上获悉,人社部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同时还将推进启动城乡居民养老金委托投资。此外,随着第三支柱试点的即将扩容,养老保险基金的增量规模同样可期。
“一支柱独大”结构将变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建设,中国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逐渐清晰,这一框架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支撑。其中,第一支柱主要是指社会保障储备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作为补充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则指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比如个人税延养老险。
一直以来,三个支柱的发展并不同步甚至失衡。强制参与的第一支柱起步最早,从规模上看也一直保持领先。相较之下,第二、第三支柱受到第一支柱缴费费率较高、法律法规强制与否不清晰、税收优惠不足等各种原因的制约,从覆盖率和规模上明显落后。这也造成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严重依赖第一支柱,而第二、第三支柱缺位的现状。
“第一支柱独大”的养老保障体系结构,近年来逐渐引起政府的重视。若以此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以及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势必会给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造成沉重的压力。推行职业年金、试点个人税延养老险等举措,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随着第二支柱的扩容、第三支柱的崛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将从“以基本保险为主”向“多支付并重和综合发展”转变,在减轻第一支柱压力的同时,也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退休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回顾过去几年国家在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的一系列举措,可见决策层改革决心的坚定,也可以看出改革任务的艰巨。”中国太保集团旗下长江养老保险公司董事长苏罡在会上指出,改革曙光初现,但也要看到,未富先老、地区不平衡、养老责任意识不清等中国老龄化的内在特点,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依然面临着艰巨挑战。“而上述问题的解决,很难一蹴而就,需要各方齐心协力、积极参与。”
市场化运作在加强
“投资收益是养老保险制度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要高度重视养老金投资的重要作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文灵在发言时,重点提及了养老金管理的市场化运作。
这里所指的投资收益主体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指用来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支付压力的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二是指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部分的投资。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方面,王文灵指出,截至2018年末,我国已有17个省(区、市)政府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8580亿元,实际已到账资金6050亿元。同时,截至2018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接近5万亿元。这意味着,实际开展投资的资金所占比例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加速养老金市场化运作,已是大势所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巡视员张浩在发言时表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委托投资。此外,不仅是要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结余情况投资,还要推进启动城乡居民养老金委托投资。
与会人士达成共识的是,未来养老金管理将朝两大方向转变:一是管理更趋于市场化,整体管理体系中逐步启用市场化机构,在多方参与的情况下,尽可能借用市场力量;二是规范化的严谨态度,随着我国养老金管理的市场化程度加深,各个管理角色都在加强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