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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山国旅案终审判决 诉讼案以证监会胜诉告终

备受关注的九龙山国旅短线交易违法行政诉讼案日前作出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决定维持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就该案作出的一审、二审判决。九龙山国旅短线交易违法行政诉讼案以证监会胜诉告终。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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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3月1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该案的终审判决情况进行了介绍。她表示,证监会近日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书,判决维持证监会就浙江九龙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九龙山国旅”)短线交易案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维持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就该案作出的一审、二审判决。九龙山国旅短线交易违法行政诉讼案以证监会胜诉告终。

高莉说,再审判决书认可、支持证监会对短线交易违法行为的执法原则和标准,对短线交易标的、主体、主观方面等构成要件的理解作了充分阐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交易活动的合规标准,对指导和规范投资者依法开展交易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再审判决明确,短线交易违法行为的认定采取简化的客观判断标准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在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时不是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或者行为人因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才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时具备上述身份的,应适用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高莉表示,短线交易违法行为损害“三公”原则,侵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必须予以坚决打击。证监会将继续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短线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有效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