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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资管行业税制改革 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兼会计部主任贾文勤日前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部分上市公司在今年一季度的业绩预告中披露将大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她说,商誉减值涉及上市公司对并购标的未来盈利能力的综合评估,需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税制改革
税制改革

本次全国两会,贾文勤带来了有关“大力推动资管行业税制改革”和“推动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税收中性、公平”两份建议,都与资本市场税收相关。

她提出,建议对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进行完善,避免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基金组织形式时因为税收政策的不同而作出不利于公司型基金的选择;同时,建议对资管行业税收出台规范性文件,确保税收政策公平中性,起到有效疏通融资管道、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作用。

监管将重点关注商誉减值合规性

近期不少A股上市公司的2018年年报或预告“业绩大变脸”,沪深交易所高度关注,密集下发关注函、问询函,要求说明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原因。贾文勤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注意到,有个别公司可能存在通过大额计提商誉减值进行‘业绩洗澡’的现象。”

2018年11月,证监会会计部发布《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贾文勤表示:“发布该风险提示主要是为了指导市场相关各方和监管机构做好商誉减值相关工作。目前,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还在进行,我们将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审计机构的执业情况等,加强对商誉及商誉减值事项的监管。”

贾文勤强调:“上述提示强调的是上市公司要依规依法提取商誉减值,中介机构要严格把关,监管机构要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她进一步表示:“在监管中,我们主要避免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完全不计提商誉减值;二是一次性计提商誉减值,未充分合理确定商誉减值的归属期间。”

今年1月份,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中大部分委员同意,将企业外购商誉采取逐年摊销的后续会计处理方法。该消息引发了市场各方广泛关注和讨论,财政部也专门进行了澄清。但市场仍然关注,上述意见是否预示了中国会计准则的修改方向?

对此,贾文勤表示,关于商誉的后续计量,理论上有摊销和减值测试两种方法,哪一种方法更优,会计理论界一直存在分歧。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在于确认时间的差异。目前,国际上对于商誉后续计量的通行做法仍然为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修订后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采用减值测试方法。对此方法处理的合理性、是否需要改为摊销法,国际上尚存争议、仍在继续讨论中。

她进一步表示:“去年被热议的会计咨询委员会意见,仅代表咨询委员的讨论意见,目前上市公司仍应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现行规定对商誉做好相关会计处理。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与财政部的沟通力度,共同探讨更契合国内实务情况的商誉会计处理方式,避免其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手段。”

建议优化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今年两会上,贾文勤重点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差异完善问题。当前,合伙型和公司型均为股权投资基金两种重要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公司型基金整体理论税负高于合伙制基金,导致行业整体发展不均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合伙型规模占比约78.4%,公司型规模占比仅有约9%。

贾文勤表示,公司型基金需在公司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收益分配到投资者个人时,投资者个人还需按照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叠加后理论税负可能高达40%。

从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税收公平和中性的角度出发,贾文勤建议,对公司型基金实现所得性质穿透征税,即对满足“投资管道”条件的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建议采取在投资者环节计征税费的方式,按“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适用20%单一比例税率。同时,建议将公司型创投基金税基抵扣政策的享受主体从基金转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