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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继续推动商品指数开发与应用 强化市场服务

记者3月7日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为进一步推广商品指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商品指数产品,大商所近日在大连举办了商品指数业务座谈会,总结商品指数的编制、应用和市场推广经验,来自银行、券商等四十余家机构代表参会。

金融机构开发
金融机构开发

大商所副总经理王伟军表示,商品指数是期现价格的晴雨表,是综合反映商品市场价格水平总体变化的重要指标,是抵抗通胀、促进资产增值保值的有效工具。商品指数及其投资产品的研发,对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产品体系、满足资产配置需求、改善市场交易者结构、进一步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有着积极意义,推动商品指数业务发展是大商所多元开放战略转型的组成部分。

王伟军表示,大商所今年将继续推动商品指数开发与应用工作,强化市场服务。目前大商所已着手上市商品衍生品指数产品开发工作,积极推动和支持市场机构开发挂钩大商所相关品种的商品指数产品。同时,大商所将通过扩大做市商品种服务范围、增加做市商数量,提高品种合约连续性和流动性,优化持仓限额管理制度,为商品指数产品提供更好的市场基础。此外,大商所还将进一步优化指数定制授权流程和条件,大力支持市场机构商品指数业务的培训推广。他称,希望市场机构能与大商所携手共促大宗商品指数业务开展,开创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大商所自2003年起就开始了商品指数的研究。目前,大商所已公开发布37只商品期货指数和2只现货指数,包含综合、成分、主题以及单商品指数,基本涵盖已经上市交易的农产品及工业品品种。在各类市场机构的配合下,大商所推动了13只基于大商所商品指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期货资管计划及商品指数互换等产品的落地。另外,大商所目前已与20家公募基金合作推进商品指数基金业务,涉及28个基金产品的开发,涵盖农产品、豆粕、铁矿石、黑色系、化工等受市场关注的指数标的。

与会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国内市场对于商品指数化投资有着巨大的需求,并对商品指数的进一步发展建言献策。华泰证券金融创新部副总经理闵豫南建议,国内商品期货市场推出需要更加全面的对冲品种,同时,在授权交易模式上要更为简单和便捷,更好地方便券商推出商品指数产品。东方证券金融衍生品部资深经理韩逊则建议,多引入专业经纪服务商,提高机构对冲的效率与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