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称民企不能搞“一刀切” 应评估公司内部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原证监会主席肖钢4日上午在全国两会政协委员驻地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民企纾困不能搞“一刀切”,应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民企纾困的选择标准或者规则,对纾困对象企业正确区分、有所选择。
肖钢表示,去年11月以来,各个地方都设立了民企纾困基金,对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民营企业股权质押风险、帮助一些民营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起到了重要作用,也对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起到了重要作用。
他同时也提到,民企纾困过程中,要认真评估公司和公司控制人之间的风险关系,正确区分是民企上市公司出现问题,还是民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现问题,不同情况要区分对待,不能搞“一刀切”。
“例如,有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链出现困境,但上市公司经营仍然正常,对于这种情况,应当考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救助;对于原先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未用于主业,企业经营不善的,就要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肖钢表示。
他认为,目前部分地方和机构在选择纾困对象时掌握的尺度不一样,大部分是根据自己的诉求来选择的,下一步应当考虑制定和完善民企纾困的选择标准或者规则。比如可以考虑销售情况、产品是否有竞争力、技术是否先进等因素。
此外,就市场十分关注的证券法修法问题,肖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证券法已经经过二读,希望能尽快看到三读。他提到,证券法修改可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二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在发行、交易等机制改革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补充,为未来注册制全面施行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