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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民企融资再进一步 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

金融支持民企融资再进一步,监管力促打通毛细血管微循环。中国银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等八方面共23条举措,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表示,现在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占25%,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超过60%。民营企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和其在经济中的比重还不相匹配、不相适应。

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自去年四季度以来,针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监管部门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措施给予引导和支持,比如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松绑险资参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等。

《通知》中的23条举措,是银保监会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的具体体现,也是过去一系列引导措施的进一步强化。《通知》鼓励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探索创新更加灵活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同时进一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民企融资难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之一是银行方面不敢贷、不愿贷,缺乏积极性。《通知》要求,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并明确提出,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将授信流程涉及的人员全部纳入尽职免责评价范畴。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对已尽职但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

针对过去民企融资一直存在的隐性壁垒——与国企贷款利率、条件不一致,《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通知》还提出,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支持处置措施,着力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银保监会将加大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监管督查力度。根据《通知》,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力争总体实现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信贷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同时,银保监会将在2019年2月底前明确民营企业贷款统计口径。按季监测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法人机构制定实施差异化考核方案,形成贷款户数和金额并重的年度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