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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炉 为你详解如何操作

22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炉。根据规定,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大项目能享受专项扣除。同时,规定还给出了上述项目扣除的办理时间以及所需材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伴随新修订的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与此前的意见稿相比,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等部分做了调整。比如在子女教育方面,明确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高中阶段教育包含技工教育。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炉
个税

政策指出,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那么问题来了:在扣除上述这六大项目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具体怎么操作?建议大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看此公告的全文,上面有具体讲述。本文就不再啰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