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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驰援民企大升级 提出4个“千亿元计划”等措施

12月4日,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包括4个“千亿元计划”等措施,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共提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建立长效平稳发展机制、支持企业做优做强、优化政策执行环境等五大举措。

其中,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等“4个千亿”政策,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内容。

深圳缓解民企融资问题
深圳缓解民企融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4个千亿”的其中之一,即用好100亿债权资金和50亿元股权基金,缓解深圳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并且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是上证报独家披露深圳百亿资金驰援上市公司“风险共济”计划后,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提及这笔缓解深圳优质上市企业股票质押风险的资金。

《若干措施》中提到,深圳将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让利等措施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引导商业银行、券商等股票质权人开展配套授信,不轻易抽贷和平仓。

同时深圳还将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处置机制、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及涉诉应急协调处理机制以及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服务机制,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此外,深圳将通过落实税收优惠、降低用人单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加大工会费返还、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清理供电加价、整治“二房东”哄抬房租等方式,确保全市企业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

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方面,《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将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由2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提高风险补偿贷款余额上限,将覆盖对象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

同时,深圳将安排10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资金支持,建立企业发债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投资者对担保债券的信心,降低民营企业债券发售难度和发行成本,实现民营企业新增发债1000亿元以上。并且深圳将加大民营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科创板的上市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