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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 广州明天将执行报销新标准

小病伤身,大病不仅伤身,还严重伤财。比如,以前患上癌症的话,购买抗癌药,很多都不能报销。加上价格昂贵,对于患癌者来说,是非常大的打击。不过,现在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规定出台了,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而广州从明天开始执行。

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以前,很多抗癌药都不纳入医保报销比例的,不过现在广州明确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意味着可以报销了!广州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并明确17种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通知自11月30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社局明确,对于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其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分别为5%、15%。其中职工医保自付比例:5%,居民医保自付比例:15%。

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医保参保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特殊诊疗项目及特殊医用材料,个人需先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余下费用再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举个例子:假如一款乙类药品为1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先自付比例为5%,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先自付5元,余下95元再按医保政策报销。

谁都不希望患上癌症,但有些意外和不幸的事情,确实会降临。遇到这种倒霉事情,只希望损失能够少一些。广州明确抗癌药医保报销比例,患癌群众买国家规定的17种抗癌药,就能从医保那里报销,这个规定,对于患癌者来说,是一个福音,令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