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快城郊农业发展 1亿补助支持城郊农业建设项目
据山西日报11月16日消息,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山西省2018年城郊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快山西省城郊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今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补助支持全省城郊农业示范县(市、区)建设。
今年山西省城郊农业发展的重点是太原—晋中省域中心城市现代都市农业圈(太原、晋中和吕梁)建设2个示范县(市、区),晋北(大同和朔州)、晋东(忻州和阳泉)、晋东南(长治和晋城)、晋南(临汾和运城)四个片区各建设1个示范县(市、区)。省财政安排的1亿元补助资金,原则上平均分配到有关市。太原南部城郊农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列入省委2018年转型综改先行先试任务,补助3600万元,大同市、忻州市、长治市、临汾市分别补助1600万元。
各城郊农业示范县(市、区)的发展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018年增长速度3%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增速8%左右;每个示范县(市、区)形成1至2个在全国市场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打造1至2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企业(基地),成为全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的排头兵。
补助内容涵盖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融合、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标准制定、农业品牌打造等领域。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单体补助标准为100万元至5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项目,经县农业、财政等部门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验收合格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依据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县级财政部门兑现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