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 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10月30日消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指出,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分省确定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指标。积极推进平价等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率先在资源条件好、建设成本低、市场消纳条件落实的地区,确定一批无须国家补贴的平价或者低价风电、光伏发电建设。
梁志鹏介绍可再生能源前三季度发展的整体情况时表示,一是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8年9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6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48亿千瓦,包括抽水蓄能2999万千瓦、风电装机1.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6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691万千瓦。前三季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596万千瓦,占全部新增电力装机的69%。
二是风电和光伏发电消纳情况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保持下降趋势。前三季度,弃风率平均7.7%,弃光率平均2.9%,弃风率超过5%的有内蒙古、吉林、甘肃、和新疆四省区,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弃光率超过5%的只有甘肃、新疆、陕西三个省区。我们现在一般来讲,低于5%就认为是一个合理的范围,还有很多省根本没有任何弃风弃光。
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清洁能源消纳的体系和工作机制,力争尽快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一是加快西南水电外送通道建设,抓紧建设局部地区的风电光伏发电送出受限的电网“卡脖子”工程。二是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分省确定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指标。三是严格执行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等监测办法,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前提下有序组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四是积极推进平价等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率先在资源条件好、建设成本低、市场消纳条件落实的地区,确定一批无须国家补贴的平价或者低价风电、光伏发电建设。五是按照《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开展各种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扩大跨区消纳,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送出和消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