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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险资长期稳健投资优势 或以两条路径入市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保险资金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这被市场人士视为险资稳定市场鼓励政策的出台。上证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多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或以两条路径入市,以响应鼓励政策。

第一个途径是,由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入市、自行择股,加大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他们目前看好同时符合“股价创三年来新低、股价跌幅超过60%至80%、业绩基本面较好”的个股。

险资稳定市场鼓励政策
险资稳定市场鼓励政策

一家大型保险机构投资方面负责人直言,即使没有鼓励政策的出台,在政策底出现、部分个股基本面还不错的情况下,保险资金也会在二级市场挑选股票并买入。

第二个途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联手,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具体模式为:以证券公司两融收益权为基础资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设立类固收性质的“债权收益权资管产品”。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择股权利交由证券公司,保险资金从中赚取稳定收益。

横琴人寿行政总监、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表示,通过设立专项产品而不是直接购买特定股票的方式,来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实际上就是一道前置的风险管控举措。因为有资格设立的,大多是符合一定资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非理性投资的情形。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些疏漏,管理层也可以及时发现并进行干预。

同时,在王立川看来,“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有正向引导作用,但具体还要根据每家保险公司的情形而定。“是否加仓、以何种形式加仓,还需要考虑各家保险公司整体的偿付能力状况、投资策略和接近年尾时的可用资金情形,不能一概而论。”

目前,监管政策是把上市权益和非上市权益合并计算,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且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净资产。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保险类企业股权。

其实,在与券商联手试点两融业务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过类似经验。2014年至2015年期间,多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了两融债权收益权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方式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募集的资金受让证券公司开展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收益权,证券公司承诺到期后溢价回购兑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产品存续期内,证券公司负责管理融资资产的放款、预警及平仓。

据了解,此后因为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停止了两融债权收益权资产管理计划的发行。对于保险资金介入两融业务的重启,有业内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出台相关细则或监管口径,予以明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