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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失信惩戒机制 首批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征信

记者近日从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第一批网络借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于近期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上述两家机构相关人员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这就意味着,接入征信中心系统的3000余家金融机构和接入百行征信系统的241家机构,将掌握这些P2P恶意逃废债“老赖”们的信息。在这个信用社会里,“老赖”未来获取贷款等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公共社会服务将受到很大限制。而市场关注的失联高管、“跑路”高管的信息将于第二批报送,进而纳入征信。

P2P恶意逃废债老赖
P2P恶意逃废债老赖

今年8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整治办”)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

“建立有效的失信惩戒的机制,对恶意逃废债失信人进行一些授信方面的制裁,有助于督促他们尽快归还欠款,这是征信系统的目的和想法。”接近监管人士指出。据接近监管的人士介绍,首批恶意逃废债信息共涉及金额近2亿元,呈现逾期时间长、金额较大的特征。其中,单笔最大金额数千万,大部分逾期在2年以上。

记者获悉,地方金融办在报送首批恶意逃废债名单时比较谨慎,选取的个案多为法院二审的判决、裁定,即终审的判决、裁定,或者过了一审上诉期,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断、裁定。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解释称,之所以这么操作,是因为P2P债权债务关系比较复杂,最大的问题就是事实认定和准确性,不同于信用卡和银行借款这类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债务关系没有准确认定的情况下,贸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

“因此,首批名单挑最稳妥的做,尽量减少纠纷,惩戒真正的恶意逃废债。”该人士说,下一步随着工作逐步推进,纳入征信的标准将适当放宽,例如地方金融办计划公示未及时还款P2P借款人名单,并设置公示期和宽限期,广而告之,若过了宽限期还不还款的,基本可以认定为主观故意,未来这部分会列入恶意逃废债名单,进而纳入征信。

此前,市场对于P2P失联高管高度关注,此次他们的名字并不在首批报送名单里。对此,上述接近监管人士透露称,监管不会只约束借款人一端,对于平台肯定也有约束,因为前期报送操作中的原因,失联“跑路”的高管将会于第二批纳入征信。将P2P恶意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目前是阶段性的工作,未来肯定会形成长效机制。

百行征信相关负责人也指出,下一步,百行征信还将不断对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保证恶意逃废债信息的准确性,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