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流程 社保跨省转移2018政策
现如今,社保异地转移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了,人们因为异地换工作等原因,不得不转移自己在前单位的社保。那么,社保异地转移的流程有哪些呢?2018年社保跨省转移又有哪些最新的政策?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
第一种处理方式就是停止缴费:这样的问题是缴费会出现断档,假如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工作,但又没有户口,那么车子摇号,买房、孩子上学等等问题都是需要有社保连续缴纳5年(或3年)的记录,这个要求是连续,哪怕中间只中断一次也要重新开始计算。而且只要停缴社保,在医院看病就没法享受优惠。如果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要重新计算。所以对于想大城市生活的伙伴们,社保断缴可是麻烦的事情。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自己缴费:五险里面自己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交费的基数是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决定的,交费的档次可以自己选择。这样需要自己一并缴纳公司和个人的部分,这样个人负担较大。
第三种处理方式是选择第三方服务公司帮忙缴纳:现在市场上有许多第三方公司提供代缴社保的服务,这个是不违法的,找第三方机构属于社保外包。身边朋友亲测可行,为了避免打广告,在这里就不推荐了,大家可以自行搜索,注意一定要找比较大的公司,避免上当受骗。
第四种处理方式是转到自己工作的地方继续由公司缴纳:如果到别的城市求职,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由公司继续缴纳。
如果辞职后不想到公司工作,社保也不想再交了怎么办:由于社保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也就是每个月你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归你自己的账户里,单位为你缴纳的那一部分就归到统筹账户,所以如果你退保的话那么你个人的那个账户里的钱会返给你(8%),统筹账户里的钱就归国家所有,这样是不划算的。
2018年社保跨省转移新规和转移的程序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以这些就是目前社保异地转移的流程,以及社保异地转移的最新政策规定,当然,因为地区的差异,每个省市社保异地转移的流程和手续会有所不同,具体还是要以当地为准。